四川教育新闻网巴中12月21日讯(李斌 通讯员 伍国峰)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达标认定的通知》的通知和南江县脱贫户达标认定工作培训会议的要求,近日,南江县沙河镇小学召开了“义务教育有保障”达标认定工作会,会议由该校负责人方玲同志亲自主持,副校长陈廷才等中层干部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方玲同志强调,“义务教育有保障”是当地政府行为,达标认定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具体工作由辖区中心校、初级中学或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学校在当地乡镇统一领导下,将采取校长包乡镇,校级干部包村包社、教师包户的方式形成若干验收组,逐户验收。要求做到全覆盖,无一户一人遗漏,其标准就是减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学生。同时组织教师学习相关认定文件,要求做到“三明确”既明确对象标准、明确认定方法、明确认定程序,要积极落实职责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达标认定工作,从而经得起国家验收考核评估的检验。
会议还对达标认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填报方法、工作流程等逐一进行了具体说明,并对相关人员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据了解,此次达标认定工作将于12月25日前全面结束,并由教育局代表县政府组成六个督查组分赴各乡镇指导督促“义务教育有保障”达标认定工作,并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否符合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