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教 育 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省属
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4〕44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文件规定,我市拟于2017年4月8日至4月9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举行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双选会,现场考核招聘已与巴中市签订培养协议的2017年毕业的省属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对象
已与巴中市签订培养协议的2017年毕业的省属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355人,均为县(区)乡村公办中小学校所涉岗位,详见附件《巴中市2017年考核招聘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三、考核招聘时间
2017年4月8日--9日。
四、考核招聘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9教学楼(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4月8日上午8:30前,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培养协议原件、就业协议原件、在校期间已取得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学业成绩等佐证材料原件到意向签约县(区)登记处报名登记,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考核。
六、考核
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综合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各县(区)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
七、协议签订
经考核达成就业签约意向后,考生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请签约巴中市的各培养高校的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此公告准时赴四川师范大学参加招聘会,逾期不再组织。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会后,与巴中市所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了就业协议的2017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县(区)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持培养协议原件、就业协议、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资料接受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并落实具体工作岗位。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巴中市教育局,温老师,0827-5260392(手机:15983975657);
巴中市人社局,陈老师,0827-5269672;
南江县,赵老师,0827-8225533;
通江县,向老师,0827-7221566;
平昌县,温老师,0827-6222816;
巴州区,王老师,0827-5282361;
恩阳区,谭老师,0827-3365569。
(四)监督电话
巴中市人社局监察室:0827-5264610;
巴中市教育局监察室:0827-5255529。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