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2018年春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在县教科体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韬,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邱仕泽,县教科体局学校安全管理股全体成员及全县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教科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刚主持。
会上,通报了《幼儿园校车超载,园长司机同获刑罚》《平昌县2018年春校车安全运行情况》,解读了《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校车及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全县18所学校(幼儿园)共使用的28辆校车,一直保持着“平安运行零事故”的理想目标。“零事故”不等于“零违规”。学校要继续加强校车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掌握专业技术,立即查漏补缺,完善安防设备,落实管理规定,规范档案资料。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技防监管设备,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随时掌握运行校车的运行动态,强化GPS动态分析,加大对违法违规行驶车辆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会议要求,要继续强化校车管理中学校的主体责任,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认识上再强化,增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二是管理上再优化,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机制;三是投入上再增加,提高校车安全运行的保障。
会议强调,校车安全管理务必做到知责到心、明责到底、履责到人,一是要筑牢风险防控意识,二是要坚守规范操作意识,三是要严守安全底线意识,四是要树立优质服务意识。(李岱霖 通讯员 白京)